• 高标准基本农田安排研究——以河北省涿州市为例

    分类: 农、林、牧、渔 >> 农业基础学科 提交时间: 2017-10-20 合作期刊: 《中国生态农业学报》

    摘要: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集耕地自然质量、良好配套基础设施、高级农业技术和先进管理理念的高生产能力系统, 然而国家对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投资标准较低, 如何在不饱和投资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, 是当下以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。本文以河北省涿州市为例, 采取模型法、多因素综合评价方法、配对比较法、可行性适宜性组合矩阵, 首先依据基本农田连片度状况, 进行建设区划分, 依据乡镇界线对建设区进行细化, 然后以建设区为基本评价单元, 通过建立建设可行性和生态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, 探讨各评价单元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状况, 并根据可行性适宜性组合矩阵进行建设时序安排。结果表明: 河北省涿州市可划分为73 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, 其中近期建设区15 个, 总面积11 241.23 hm2, 主要分布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好, 区位条件较优越, 生态景观状况良好, 连片度较高的松林店镇、码头镇和刁窝乡等区域; 中期建设区50 个, 总面积27 054.07 hm2, 其分布较广, 主要分布在义和庄乡等东北部, 高官庄镇、豆庄乡等东南部, 以及西部、西北部绝大部分区域; 远期建设区8 个, 总面积875.98 hm2, 呈零散状分布, 且建设区平均面积较小, 仅为109.50 hm2。相关政府部门需要综合考虑建设区建设可行性、生态适宜性, 以及实际工作开展时所需要的前期和后期经费支持等社会经济因素, 进行建设时序和重点区域选择;通过工程或技术等措施改善限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要素, 逐步扩大适宜建设区域; 需要认真决策,选择建设强度低且生态适宜性较好的区域进行试点工作, 与此同时积极扩宽投资渠道, 从而保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。